美文摘抄

好归(摘抄)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浏览:100次    字数:10937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8890篇,  月稿:0

  导读

  分崩离析的家庭,因为老父亲“好归”重新聚拢到一起。这群伤痕累累的人们,又将归去何处?

  文学如果不能观照现实,那它存在的意义很可疑

  ——《好归》创作谈

  陈再见

  《好归》是一篇我向兄辈们致敬的作品——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们是家乡第一批来深圳搵食打拼的人,几十年过去了,他们遭遇各自的命运变迁,有飞黄腾达者,有黯然回乡者,自然更多的是在城乡之间游走,渐渐模糊了哪里才是家乡的无根之人。

  我身边不乏这些日渐老矣的兄长,他们大多还生活在深圳,小有成就,有房有车,至少也有一职半业,做点不大不小的生意,也有举家搬回县城的,专职为儿女带孩子,或者干脆回到村里,起厝建屋,顺便搞点养殖,准备安度晚年的……他们年轻时被生活和社会的洪流裹挟着,远离家乡,异地搵食,孜孜矻矻半辈子,有点钱财和声望自然值得庆幸,更多所谓的“失败者”其实更像是人生常态,只不过在旁人看来,出走有多悲壮,回归就有多落寞。

  他们中有我的自家兄长,也有村里的堂兄、族兄。这些年,我跟他们多有接触,从他们身上口中得到很多鲜为人知的深圳故事。看似在历史的罅隙里,这是被遮蔽和掩埋的一代人,因为他们的父辈在壮阔的社会背景下至少还被整体性关注和归纳过,而他们却丧失了所有“背板”,像是被打散的蜂窝,加上本身就是沉默者,如果没人肯为他们书写,就注定是社会变局和历史夹缝里的炮灰,永远消弭于天地间。

  有了这些观察和想法,我决定为他们写一批小说。这里的“他们”当然是指具体的人,也只有具体的人物和故事才能激起我的写作热情。作为一个现实主义写作者,在如今这样的生存环境里,我还是坚信现实写作的意义要远超其他。原谅我的固执和愚钝,文学作品如果不能观照和反映现实,那我会对它存在的意义产生质疑。

  这些小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打工文学”。“打工文学”局限于场域和职业类型,让它们的生长有了致命的“自限性”——当然,这是题外话。我更多是以宏观的姿态来聚焦人们的命运遭际,无论打工还是创业,都只是他们的生活历程,而促使他们出走和迁徙的背后力量以及命运感,在他们一生中产生的寓意和象征,才是我最感兴趣并力图挖掘和呈现的宝藏。

  《好归》是其中完成得较早的一篇。“好归”是老家汕尾一带的说法,老人最后的归逝如果毫无痛苦,就是好归,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于是老家人对一个人一生的概括无非就是两句话,一是出生的时候“手脚快”,二是死的时候“好归”,这中间或漫长或短暂的过程,几乎都被有意忽略了。然而小说中的王日出对父亲的所谓“好归”却充满质疑,或者说,他作为一个亲历者和当局者,比外人更为清楚父亲的“真面目”。王日出对父亲的消解、质疑,乃至批判,不少读者可能会理解为俄狄浦斯式的“弑父”情结,或像帕慕克写《红发女人》那样,“父亲”仅仅是一种书写的隐喻(道具)。事实上,我并没有更多超乎人物和故事的思考,这算是我的短板,也是我一直坚持的理念:如果人物和故事本身足够丰富和多义,作者便无须站出来旁白(包括写创作谈阐述)。

  有时候好的人物和故事可遇不可求,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也好,自己通过想象构建出来的也好,一旦成型,便自带血肉,很快就有了生命力,在被书写的过程中,也有了自我生长的意图。细心的读者大概早就发现,父亲的一生,以及他的两个儿子的经历,是作为两条明线在小说里交错铺陈的,意图极为明显,但是父亲与叔叔的关系,和两个儿子之间的恩怨,却是我没有充分想过的,它们竟然也生长得那么“得意”,让我感觉惊喜。进一步讲,通过人物关系其实也能看出人物的宿命,如果王日出和王日生也像父亲和叔叔那样在村里生活一辈子,那他们之间是不是也像清澈的湖水,一眼就能看到底?

  当然,从情感上,我会对王日出这个人物更为爱护,他做出的妥协和忍让很符合我们对一个中国男人的想象。他的“出走”和“断指”其实都饱含深意,尤其是他不顾族人的反对,坚持要在深圳为父亲举办葬礼,拒绝父亲回归故土,与其说是“报复”,不如说是他内心深处的自我映射。所以,我更愿意把这个分崩离析的家庭看作一个缩影,甚至当作一个人——他年少时出走,年老了,死在了流浪的路上……

  2021年11月7日,深圳西乡

  作者简介:陈再见,1982年生于广东陆丰,现居深圳。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等刊发表作品多篇,并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刊选载。出版有长篇小说《六歌》,小说集《一只鸟仔独支脚》《喜欢抹脸的人》《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青面鱼》《保护色》。荣获《小说选刊》2015年度新人奖。

  好归(节选)

  文|陈再见

  一

  父亲推进急救室不到半小时,医生就脱了口罩出来了。老人家走得很安详,没什么痛苦。这是医生安慰王日出的话。王日出还真的不需要什么安慰,在他想来,父亲终于还是死了。这些年,父亲被推进急诊室好几回了,每次都能活着出来。医生说,王老先生命真大。这话王日出听着熟悉,年少时家里没什么亲戚朋友,倒是时不时会来一两个父亲年轻时的战友,战友们也会说,老王的命真大,每次打游击,死的死伤的伤,就他没事。父亲不会顺着战友的话也夸起自己的命,在他看来,他靠的是一身功夫,才能从容地在各个战事中走过来。如今,父亲再也没能活着出来,他也有牛皮吹破的时候。

  好长一段时间,王日出怀疑父亲是个不会死的人,或者说,管理生死的神把他给忘了。刚把父亲接到深圳时,他已经七十多岁了,头发花白,却健步如飞,言谈强悍,容不得有人在他面前抢半句大声话。王日出理解父亲,说白了也是怕,怕父亲握过枪的手一大巴掌扇过来,把槽牙都打掉了,就像年少时亲眼见过父亲打母亲的情形。有一次父亲竟然把母亲拦腰抱起,活生生给扔下了村口的风水池。母亲是不敢还手的,连躲都做不到,她最多只能抱住王日出,母子俩在父亲狮子般的吼声中瑟瑟发抖。

  所以,当父亲兴致勃勃要跟着王日出来深圳时,母亲坐在大厅的八仙桌后难掩心中的喜悦之情。她是死活都不愿意离开村子的,嘴里囔囔着说,都七老八十了,还出远门,死在外头可回不来乡里办丧事哦。父亲那会儿不打母亲了,不过嘴上也不轻饶,他骂妻子老古董,一辈子就只想着死了能在巷口办个丧,请几个师公唱一天,就这么点出息。母亲有儿子撑腰,硬气了,驳着说,我惊你死了连个师公都没有……两人这么一吵,也算是诀别。几年后,母亲去世了,王日出在村里置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葬礼,据说是他们那个村有史以来最热闹、来的小汽车最多、送葬队伍最长、收受的楮仪帛金最多的一场葬礼。光师公,王日出就请了十八个,附近镇上能请到的乐队也都请了,包括一般葬礼上不太会出现的潮州八音,王日出也花高价把他们从文化馆请下了乡。母亲算是如愿了,她这辈子没什么奢求,就希望儿子将来有出息,能在葬礼上请一帮潮州八音来吹吹奏奏。母亲生前看一户富足人家出殡时请过八音,那个好听,那个排场,她念念不忘。幸好,王家的穷困在王日出这里总算被终止了,那么隆重的葬礼,既是给母亲办的,也是办给活人看的。全村人几乎倾巢而出,为王日出的母亲送葬,不管真心假意,无不哭泣抹泪。按村俗,妻子的葬礼丈夫不能出现。王日出没安排父亲回家送母亲一场,父亲一生不守规矩,到那会儿却听从儿子的安排,一个人待在深圳,没回去。待处理完后事,一家人返回深圳,推开门,才看见父亲躲在房间抱着枕头哭得眼睛都红了。那一刻,王日出终于相信,强悍的父亲也有软肋。

  父亲逝世这天,刚好过了九十七岁生日。父亲生于1921年,与共产党同岁,这也是他一辈子引以为豪的事情。王日出有时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人这辈子如果活得足够长,还真是可以活出历史感。父亲也算是见证过历史的人,虽然在国角省尾,大起大落没亲眼看见,却也能感受到一点余温。比如,他经常跟家里人讲起,当然吹牛注水的成分也不少,他曾参与过宗族间的乌红旗械斗,跟随韩江自卫队打过游击,解放后,那双拳头还是习惯打人,除了打老婆,他还打过生产队队长,如果不是因为有红底估计早让人吊大拇指跪烧螺壳弄死了,后来参加舞狮队时还去挑战过当地武师舒文保,打没打成没人知道,反正是活着回来了……父亲患痴呆症之前,回顾自己的一生是他乐此不疲的事情。王日出却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有些反感,他知道正是那些经历让父亲成为一个性情极其暴烈的人,以前出手伤人,后来出口伤人。

  父亲生日那天,王日出吩咐妻子煮了两个鸡蛋,就那样应付过去了。父亲早不记得自己是哪一天生的了,两个鸡蛋实际上只吃掉一个,另一个被他用来砸王日出了。父亲砸王日出时,仍不忘骂一句:“王日生,你这个狗生的!你死哪去了?”

  王日生是王日出的弟弟。父亲来深圳二十年,除去头尾,中间有十年一直跟着王日生。父亲对着王日出骂时,还是习惯骂成王日生。或者说,痴呆的父亲已经当王日出不存在了,他记着的,惦念着的,还是他的宝贝小儿子王日生。正如父亲每次都会骂的那样,王日生你死哪去了?五年前,王日生就进了大牢,坐牢的地方就在深圳坪山监狱。这牢还是王日出亲自把弟弟给送进去的。当然,也到了不送进去不行的地步。与王日出多年在深圳孜孜矻矻不同,王日生却是个不务正业的烂仔头。不过在王日生看来,他干的也是事业,而且是比哥哥大得多的事业。疯狂的时候,王日生身边有上百个小弟,霸着几条街市收保护费,强迫人卖假烟酒,或者替人收账,帮人卸掉仇人一只胳膊一条腿。

  王日出实在看不惯王日生的胡作非为,当初把父亲接到深圳,他就存有私心,想借着父亲的威严,压一压王日生。谁知,没过多久,王日出就知道失算了。先别说父亲从小就宠着王日生,如今与王日出的斯斯文文比起来,父亲也喜欢王日生大大咧咧的江湖性子,父子俩几杯酒喝起来,都差点称兄道弟了,再加上有一大帮小弟在身边爷爷前爷爷后地伺候,父亲简直要飘起来了。七八十岁的人,又重新焕发出了年轻时打游击的激情,竟然还会帮王日生开堂坐馆,教那些染了一头彩发的小马仔拳脚刀棍,被尊为帮会武师。

  父亲来深圳后,在王日出这里没住几年,就被王日生接去了龙华。具体是龙华哪里,王日出不知道,他也没去过,一直到王日生被抓,妻子去把父亲接回来,王日出一次都没去龙华看过父亲。倒是逢年过节,兄弟俩会找个地方吃饭,一餐饭下来,王日出也只有被父亲数落的份。他不想说什么,数落完了,王日出继续回罗湖东门做海鲜生意,王日生还在关外当他的帮会老大,最好不要有任何纠葛。然而这些都是王日出一厢情愿的想法,王日生最好不要有什么麻烦事,有了麻烦,他不找哥哥,找谁呢?

  二

  王日出坐在空房间里发呆。没开灯,周围朦胧,耳边似乎还有异响,听起来像是有人从木床上爬起来,床板摩擦的声音。他知道这是幻听,父亲已经没在这个房间里了,尽管房里还残留着他粪便的味道。

  父亲大小便失禁发生在临近死亡的前几天,这几乎丧失了他一生所有的尊严,如果他还清醒,大概也会为如此丢人的事情而假装糊涂吧。在此之前,一直是王日出的妻子在照顾父亲,偶尔儿子过来帮下忙。王日出一般是不动手的,他这辈子没有照顾别人的习惯,即便是洗澡,也要妻子先备好干净的衣服,一件件挂在浴室里。王日出以为父亲的情况再坏也只是偏枯在床,像个傻子一样大喊大叫,一遍遍地喊他打游击时的战友,鬼知道他怎么还能记起那些久远的姓名,说不定都不是真名,只是临时起的外号,而他们估计也没有父亲这么长寿,早都被烧成灰了吧。衰老已经彻底地把高傲的父亲击倒在了床榻上,这点倒让王日出感到一丝不便宣扬的窃喜,他这半辈子眼睁睁看着一个男人飞扬跋扈,终于还是沦落在床上无可奈何。这份窃喜似乎有死去的母亲寄托在王日出身上的成分。王日出当然不会表现得过于明显,不过在不知前情的妻儿面前,他尽量美化的同时偶尔也会耐人寻味地透露一句——他说,唉,我爸这个人啊……然后叹了口气。妻子接着说,阿爸不就是脾气坏一点吗?他又说,已经不是脾气坏的事情了。然后就没再往下说,他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如果他还说父亲年轻时曾打到母亲在面前跪下并且还往她头上撒尿的话,估计妻子也会受不了。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王日出为父亲洗擦下身时,王日出还真的在心里憋着一股不可名状的滋味。倒也不是嫌臭,而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命还真好,该为他服侍的人到头来一个也逃不了。

  白天透过ICU的玻璃窗,王日出看见父亲的尸体直挺在担架床上,身子和脸已经被护士盖上了白布,使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长了许多。是的,父亲足足有一米九那么高,年轻时还壮硕,一个拳头握起来比人家的膝盖头还大。生产队时期,父亲被安排做保管,看管队里的农作工具和谷物收成,有一次看丢了一袋番薯,队长怀疑父亲监守自盗,父亲没吭声,一拳就把队长打趴下了。据说父亲在舞狮队时,一根白蜡棍握在手里,往前一摔,白蜡木一头磕在膝头,另一头能像布条一样弯下去触碰地上的沙土。四乡六里一说起王乃凤的棍,传得都有些邪乎,不过五年前警察抓捕王日生时,王日出倒是亲眼看见父亲把其中一个警察撂倒在地。难以想象,如今孤单地躺在殡仪馆里的父亲是怎样的情形,那地方阴森冷清,像个海鲜冷冻库。父亲的身体肯定结了冰,他该不会突然坐起来,大骂看守人是狗生的吧。

  王日出也是近六十的人了,死亡对他而言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了,不过有父亲在前面站着,他一时半会儿还意识不到。如今父亲已经躺进了殡仪馆,他一下子便有种被撤掉屏障的空荡感。尤其是一天奔忙下来,从医生证明到警察确认以及最后把父亲送进沙湾殡仪馆,整个过程成了某种演练,似乎隐喻着什么。幸好有儿子整天开车陪着奔走。王日出有意让儿子参与其中,等以后王日出死了,儿子也不至于像王日出死老爸这么手忙脚乱,毫无头绪啊。王日出还真没有这么慌乱过,像失去手足一样无助,以至于大脑都是虚幻的,不敢相信一天下来所经历的都是真的。这完全跟母亲去世时不一样,在城市里,死一个人,还真不简单,一切繁琐就足以让人来不及悲伤。幸好王日出不悲伤。

  妻子进来吩咐王日出早点休息,忙了一天,别累坏了,明早还要回老家接亲人,殡仪馆那边的时间已经定好了,速战速决,明天下午两点开始,只有两个小时的治丧时间。王日出也谈不上累,他只是有些虚空。父亲作为一个痴呆症患者,在他家里过了五年。这五年,他不是每一天都能忍受父亲的失常,有时,他比谁都要怨恨父亲的拖累,甚至不止一次,希望死神能行行好,早日来把父亲带走。实际上,照医生说的,父亲已经处于精神上的无意识,他只是对日常做出惯性反应,即便是骂人,也不一定知道骂的是谁了。王日出作为儿子,再孝顺,在父亲那里,实际上一点感应也没有了。父亲的情感停留在了五年前,王日出再怎么样也是白忙活。然而父亲除了衰老,并无其他任何可以致命的疾病,也就是说,只能等着慢慢老死。这会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王日出做好了再为父亲洗五年下身的心理准备。早上起来吃早餐时,听见父亲把餐具摔在地上,这也不是第一次发生,甚至经常发生,父亲这些年摔掉的碗勺,都可以摆个餐具店了。王日出还是进屋看了下,他发现父亲蜷缩着身子,抱住枕头,浑身抽搐。即便是这时候,王日出也没想过父亲会死,顶多还像往常那样,到医院住几天又回来了。

  父亲回不来了。王日出从床上起身,木床咯吱一声,很响。这还是妻子的主意,说木床不像席梦思,声响大,阿爸一有什么动静,家里人容易知道。妻子想得周全,父亲也睡不惯席梦思。王日出绕着木床走了一圈。为了防止父亲摔东西,这屋里除了床和一个床头柜,再也没有其他家什了。倒是床头墙上,挂着一个古旧的军用水壶,一看就年代久远,军绿色的漆层已经脱落得差不多了,露出铝制白底,在壶身打了十字的军绿色绑带也被岁月的尘土染成了黑灰色。那是父亲年轻时打游击后唯一允许带回家的东西。多年前,王日出离家出走,偷偷把水壶带走了,一直瞒着父亲,直到父亲痴呆,记不得以前的事情,王日出才敢把留了几十年的水壶拿出来挂上墙,看起来倒像是一件古朴的装饰品。父亲第一天住进房间时,看着墙上的水壶,发了一会儿呆,不说话,就仰头看着水壶喘气。它挂得太高了,父亲轻易够不着。照礼俗,明天一大早,王日出就应该把家里属于父亲的物件都清理干净,统统扔掉。他打电话问老家的叔叔时,叔叔特意嘱咐,扔掉时,千万不要回头,径直走出去就行了。叔叔不嘱咐还好,这一嘱咐,王日出心里就难免紧张,他还真担心明天会回头。实际上,除了几身衣物,父亲的东西就剩下墙上挂着的军用水壶了,那才是真正属于他的物件。王日出却想把水壶留下来,他舍不得扔,毕竟跟着他几十年了,搬过多次家,妻子几次要把它扔了,总是在关键时刻被他拦了下来。这往后,父亲的房间就空出来了,不再打算往里面放什么,家里有的是空间,儿子搬出去后,王日出两公婆就成了空巢老人,三房两厅的大房子,越住越空旷。

  有个事情,王日出倒是有些为难,他犹豫着要不要先把父亲的死讯告知王日生。为父亲送终的机会王日生显然是不会有了,当初法院判下来是八年,如果在里面表现好,最少也要坐够六年,依王日生的秉性,不在里面惹是生非被加刑就已经很不错了。这样看来,暂时不让王日生知道,对他还好一些。王日生对父亲的感情有些不同,毕竟照顾了父亲十年,即便有些时候,父亲也被当成他要挟王日出服软的一张王牌。

  王日出走出房间,大厅里妻子为他留了藏光灯,橘黄色的灯光让整个家仿佛沐浴在夕阳里,像极了五年前那个血红色的夜晚。茶几上搁着一碗姜薯汤,多少年来,妻子都把照顾王日出当作自己的职责。王日出没有急于喝汤,他看见了酸枝木茶几上残留的刀痕,便刻意摊开左手五指,说是五指,事实上只剩下四指半了。在灯光下,剩下的半截小拇指,就像是一只不起眼的田螺,窝在第一个关节处,看不出它是要继续往里缩,还是会在某一天突然往外长出来一些。这显然是错觉。这根被剁掉一截的小拇指一直是王日出的心头痛,无数个夜晚,他还是会为断处的一阵剧痛而惶然起身,满头大汗。他清晰地记得举刀剁下去那一瞬间,竟然没有丝毫犹豫,像是剁掉一截小萝卜根,唰的一声,干脆利落,也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有些灼热,像是火在手指底下烧。事后,他们也没找到那截断指,或者找到了,接不上,反正王日出不知道了,他也不关心,他狠心剁下自己的小拇指可不是为了能把它接上。至少在王日出看来,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消失了,彻底见不着了,它比自己的生命先行一步,告别了人间。事实上,王日出举刀的那一刻,还真是这么想的,随着手指从身体脱离,他似乎就能和从前那个王日出断绝了关系,父亲王乃凤,弟弟王日生,以及让他蒙受贫穷之苦的村庄,就通通都和他没了关系,该还的他都还回去了。

  王日出喝了汤,在客厅的沙发上坐到下半夜,右手抚摸着左手的残指,像是摸着一小块橡皮,只是这块橡皮,无法擦去哪怕是一丁点的记忆。不知什么时候,王日出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三

  房头内的族人倒是希望王日出能回老家办父亲的葬礼,毕竟近百岁高龄,是喜丧,老人家又好归,几乎没有经历过什么病痛。比起母亲当年的肝癌,父亲确实是好归。“好归”是老家人的说法,同样是死,好不好归就成了一个人好不好命的表现。母亲的命就不好,该受的苦一样没落下,该享的福一天没享过。王日出只是可怜母亲。至于族人的提议,在他看来,无非还是为了面子,再办一场隆重的葬礼,其隆重程度还得超过母亲那场,还有比这更有面子的事情吗?彻底血洗当年一家四口窝在老校址还被人赶出来最后寄宿祠堂的耻辱,族人想的无非是这些,自然觉得王日出想的也是这些。王日出是这样想过,只不过他现在不这么想了。贫穷时被人欺负,有钱了受人支使,其实还不是一回事。

  老家民政部门也跟王日出联系,说王乃凤同志是老革命了,是不是该开个追悼会什么的,现在正好在宣扬红色文化,王老先生可以树立一个革命典型,激励后来人哪。王日出也一口拒绝了。很简单,他就想简简单单,在深圳沙湾殡仪馆,租个大厅,把父亲送走,甚至都不需要惊动任何一位朋友,至于亲戚族人,或者事先知道的亲朋,想来参加葬礼的,当然也不会拒绝,只是王日出不收取任何楮仪帛金。王日出态度强硬,也确实是要他做主,其他人没办法,只好遵着办。叔叔最后提议,得从家里请个师公下来,葬礼嘛,没师公不像样,老人家会走得不安详。王日出总算接受了这个建议,接受也是因为当年接父亲来深圳时,母亲挖苦父亲死了连个师公都没有——王日出不能连这点遗愿都不能为父亲办到。

  这些事情倒不需要王日出多操心,家里有人会帮他安排。说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也好,说是家族人对他的尊重则要更好听一些,不过归根结底,人家尊重还不是因为你混出来了,你有钱了,当年王日出一家寄宿在祠堂的角落,不见得会有哪家对他们尊重,给他家几口人腾出一间房子来,好挨过那些寒冷的冬天。王日出当然不能太计较前嫌,让自己沦为那种只会打击报复的小肚鸡肠,那样的话就跟王日生没什么区别了。甚至,这些年王日出对村里各项事务都给予赞助,包括修建学校,翻新祠堂——这点钱他倒是出得最乐意,还有村路的修筑,对穷苦人家的资助,每次王日出回去,从下车到进家门——他早在村里起了楼房,在这中间遇到老人小孩,不管是房头内外,都会递上一个大红包。几乎年年如此,也花不了他多少钱,不过一个红包几百块,在村人看来,还真是个事。王日出在村里的声望也就这么积累起来了,返程时,车子的后备厢总是塞满了人们送的土鸡蛋、番薯、芝麻和花生,虽然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在王日出看来,却是他人生取得胜利的战利品,浩浩荡荡地拉回深圳,堆满一个小房间,吃不完就送给同电梯的邻里,因而他在小区里也是最受欢迎的住户。这些,弟弟王日生却是看不起的。和王日出不一样,王日生对曾经的村庄怀着一种无法饶恕的恨,到了深圳后,除了母亲的葬礼,王日生几乎就没再回过老家,也不和房头内的任何一个亲人来往,更别说其他人了。村里人有时都忘了王日出还有个弟弟,即便知道,也几乎忘了名字忘了模样。人们只知道王乃凤生了一个有出息的儿子叫王日出,王乃凤一辈子好汉,却也被坏脾气害了,王日出就不一样了,好心人哪,对谁都笑脸相迎。如果说王日出最得意的是什么,大概也是活得跟父亲不一样吧。

  殡仪馆那边,王日出吩咐儿子去处理,他越来越厌倦跟陌生人打交道,包括生意上的事,能放手的,一般都让儿子去打理了。再说,王日出也确实不习惯殡仪馆里的气氛,空气中似乎还飘浮着颗粒状的腐朽味道,一眨眼,脑海里就又浮现出父亲的尸体像条金枪鱼被推进冷冻柜的情景。第一天到沙湾时,那个快要离开深圳进入惠州地界的偏远街道,竟让王日出产生了错觉——十七岁那年,他离家出走,到一个陌生的城镇去,闻到的也是这种颓败的气息。

  一大早,王日出得开车回一趟老家,叔婶和堂亲几个亲戚要下来参加父亲的葬礼,没理由把他们都拒绝在外。他们本来说要结伴坐大巴下来,王日出还是决定跑一趟,再说不是还要请师公吗,可以一并接到殡仪馆。王日出没在这种平常日子回过老家,一般也就清明节回去给母亲过祖,他们那地方清明可是大节日,还得提前一天回去,否则能在高速上堵到清明过了还到不了家。所以,在王日出的印象里,深汕高速总是爬满车子迟缓前行的状态。如今他一路狂奔,高速,空旷,舒坦,有时竟连一辆车子也没见着,除了延伸在山谷与海岸之间的高速公路,就是两边的茂盛草木,电台预报的台风还在太平洋上酝酿,一切都焕发着勃勃生机。王日出空车回去,加上师公,他最多也只能接三个亲人到殡仪馆送别父亲,突然间觉得自己太过于苛刻,说无情也不为过。他大可以把所有亲戚都请来送父亲一程,但他这么决绝,仿佛也是为了报复父亲。父亲生前,王日出拿他没办法,父亲死后,他总算是报复了一回?如果真是这样,王日出未免也太失败了。他突然一股酸楚涌上心头,都快哭起来了。他故意把车内的音响放得很大,一首最爱的草原歌曲,他忍不住跟着哼了起来。

  认识王日出的人无不知道,这家伙喜欢唱歌,没事什么地方也不去,就喜欢去KTV,点的都是老歌,腾格尔和容中尔甲是他的最爱,就好像他真的生活在无边大草原,实际上他这辈子都没有正儿八经出过省。王日出心里的秘密,外人不能轻易知道,他曾经,或者说一直,都把唱歌当成给自己壮胆的方式。年少时,他还不会唱歌,那时也就十几岁,凌晨三四点,天最黑夜最静的那段时间,他就要起床,背着箩筐去镇上码头捡杂碎鱼。码头总是从凌晨开始热闹,它活像海边城市的心脏,渔船停靠在岸边,马达还来不及熄火,卸鱼的踏板被无数黑胶鞋踩得嘎嘎响,就连灯泡都能发出吱吱的声响。王日出正是趁着码头人多声杂,混迹其中,捡一些掉在地上的海鱼,有时运气好,还可以捡到几条新鲜的青面鱼和蛇鲻鱼,还有一些鱼贩挑拣遗弃的杂碎鱼。每天,王日出总能从码头背回半筐杂鱼,有些卖掉,留下也够一家人吃一天了。王日出对小镇码头那种灯光明亮人声嘈杂的热闹劲头的迷恋,直接促使他后来在深圳起家做起海鲜生意。而每次徒步二十里夜路去码头,除了三分之一路程之后那看似遥不可及的如豆灯光能给王日出希望外,剩下的就只能靠一路吼着无字歌来壮胆了。

  赶夜路落下的恐惧症多少年后一直不能根除,至今王日出对形单影只的处境还充满了本能的排斥,比如此刻他开着车在空荡的高速上狂奔,而弟弟王日生在坪山监狱坐牢,父亲王乃凤躺在沙湾殡仪馆冰冷的尸柜里,母亲呢,葬于老家后壁坡上坐北朝南的坟圹中。一家人散落四处,这无疑不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四十年前,王日出不堪忍受家里的穷困,选择了离家出走,他出走的脚步事实上也是犹豫的,走三步退一步。当他沿着国道到达第一个城镇时,并没有急于穿过,而是停下脚步,在城里逛起了街。他看到沿街的各种商铺,有杂货店,有国营单位,有餐馆,还有游乐场,他嘴里哼着歌,从无字歌哼到了有字歌。哼着歌的王日出更有信心走在城镇的街道上,尽管他已经几个晚上没换洗衣服了,灰尘落满了他的头发和肩膀,加上其间还下过一场雨,他的裤腿湿透后再被晒干,挂着结块的黑泥巴。行人大概会把他视为流浪汉,或者乞讨者,如果那样的话,大街上到处是他的同行。王日出便更觉得应该哼起歌,跟那些垂头丧气的家伙不一样,他还得假装像个城里孩子那样步伐悠缓地行走。王日出在一条南北向的街道上来回走了数回,一直走到街头的站台,才看见父亲从白底锈色的小中巴上跳了下来。父亲刚跳下车,一抬头就看见了王日出。王日出立在原地,整个人瞬间颤抖不止,他明知道是肚子饿让他那样丢人,却坚信还是因为兴奋。他终于等到了父亲,他之所以在小城停留,就是为了等着父亲寻过来。他从未那么渴望见到父亲,好体面地结束注定失败的出走。王日出看见父亲三五步跳到自己眼前,然后一巴掌把他打倒在地,单手揪住他的后衣领,活生生就那样把他揪到了肩膀上。王日出长得瘦小,父亲的力气又足够大,尽管他也经常饿肚子。王日出差点没被衣领勒死,即便如此,他还是很开心,他可以回家了,是被父亲找回去的,不是自己酸溜溜跑回去的,不算太丢人。返回路上,王日出第一次坐了小中巴,他走了三天的路开始快速地往回倒带,他一直盯着车窗外,不敢看父亲一眼。父亲眼里的红润,至今想来,不知道是真实存在呢,还是王日出某种自我演绎的错觉。总之那时候,他们一家人虽然口舌不断,却还是渴望在一起,谁要是企图单独脱离,都不被允许。

  ……

  精彩全文请见《当代》2021年6期

【审核人:站长】

收藏   加好友   生成海报   分享
点赞(0)
打赏
Tags: 摘抄 美文 陈再见

发布者资料

热门文章

美文摘抄

查看更多美文摘抄
首页
栏目
搜索
会员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