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赵大河:九歌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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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献给埃德加·爱伦·坡的玫瑰

  我们到达巴尔的摩正好是1月19日。在宾馆住下后,我对妻子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干吗?

  向大师致敬。

  谁?

  埃德加·爱伦·坡。

  我穿上黑色的风衣。我的衣服差不多都是黑色的。围上格子围巾。要是有一顶礼帽就好了,我说。妻子觉得奇怪,说,你从不戴礼帽的。我说,是,可是今天不一样。妻子问,有什么不一样?我说,今天是埃德加·爱伦·坡的生日,我们去他的墓地,献花。

  这和礼帽有什么关系?

  我说,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有一个神秘的访客,身穿黑衣,头戴礼帽,围着围巾,站在标有“埃德加·爱伦·坡最初埋葬地”的石头前,献上一瓶白兰地和三支玫瑰。

  我们会碰见他吗?

  不会,他一般出现在午夜。这个神秘人物第一次这样做是1949年,正好是爱伦·坡去世一百年。1993年,他留下一张纸条——“火炬会传承下去”,之后,爱伦·坡的崇拜者便效仿这一做法。午夜,古墓,神秘的黑衣人出没,是不是很爱伦·坡?

  我们叫了出租车。先去花店买了三支玫瑰,然后去爱伦·坡的墓地。司机不知道爱伦·坡的墓地在哪儿,还好,GPS能搜到。司机是个大块头,白人,我问他,知道埃德加·爱伦·坡吗?他问,他是干什么的?我说,是个诗人、作家。他说他不看书,只看视频。我问他,知道福尔摩斯吗?他说,知道。我向他解释福尔摩斯与爱伦·坡的关系。我说,福尔摩斯的爹是柯南·道尔,他爷就是爱伦·坡。司机哦了一声,稍停片刻,补充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爹和爷不感兴趣。妻子碰我一下,我打住了,不再做文学普及工作。

  下车后,妻子笑道,胡扯什么爹啊爷的,俗不俗啊?

  我说,不是吗?柯南·道尔塑造了福尔摩斯,他不就是福尔摩斯的爹吗?而爱伦·坡是推理小说的祖师爷,说他是福尔摩斯的爷不为过吧?

  妻子撇撇嘴,不屑于与我争辩。

  埃德加·爱伦·坡的墓碑很朴素,一块白色的花岗岩,经历风雨的侵蚀,颇有些岁月的沧桑感。

  已有人献花,九支玫瑰,三支三支地放在墓碑前,中间摆放着一瓶白兰地。是三个人还是一个人放的?搞不清楚。

  妻子说,我们没带酒。我说,爱伦·坡戒酒了。

  我献上玫瑰。在买玫瑰时,我向店主要了一张便签,写了一个谜语。爱伦·坡的一大爱好就是解谜,他曾向读者发起挑战,邀请他们出谜难倒他。他说无论多不寻常、多古怪的谜都难不倒他。我给他出的谜是:

  是鸟不叫鸟,

  自把名字叫。

  人们不喜欢,

  嫌它穿黑袍。

  凡是熟悉爱伦·坡作品的人都不难解开这个谜,前提是得会中文。唯有会中文,才能理解这个谜面之美。

  我们回到宾馆,前台服务员说有我的东西。他递给我一个纸袋,里面是一本小黑书。封面是暗黑色,上面是一个纯黑的乌鸦剪影。书名:《乌鸦》;作者:埃德加·爱伦·坡。

  我翻一下书,里面夹着我留在埃德加·爱伦·坡的墓前的便签。我明白了,这是有人解开了谜语。当然,谜底就是这本书的书名:乌鸦。

  我又仔细翻翻,里面没有留言。我问前台服务员,这是谁留的?他摊摊手说,不知道。我让他描述一下。他说,黑大衣,黑围巾,黑礼帽,围巾挡着脸,看不清面容,瘦,高。

  他说什么了吗?

  没有。

  接下来的旅行,我一直在琢磨这件事:谜是谁解开的?终究是不得要领。旅途中我一直在读《乌鸦》。尽管以前读过,但重读还是很享受。

  未来建筑师来到帕特农神庙

  帕特农神庙,是至高的存在。

  柯布西耶在东方游历了五个月,终于来到雅典,帕特农神庙就在眼前……

  他和伙伴奥古斯特坐船,由圣山经萨洛尼卡,穿越爱琴海,前往雅典,拜谒卫城。船上还有八百头公牛。

  连续航行两天。夜晚,星星在波浪的某个面上反射光芒。右舷方向,隐隐约约能看到埃维厄岛的轮廓。船头绕一个大弯,这边是卡提拉,那边是伯罗奔尼撒半岛。灯塔在为船指引着方向。

  天亮后,柯布西耶发现,船并没有进港,而是围着一个小岛绕了一圈。岛边停着一二十条船,都挂着黄旗。黄旗表示发生了霍乱。他们的船停在海面上,也挂起了黄旗。他们要在这个荒岛上隔离。

  这个岛叫圣乔治岛,连一棵遮阴的树都没有。

  如何熬过隔离的痛苦日子?谈论《历史》和《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吧。所幸他们两个都看过这两本书,有共同话题。在这里,这是最相宜的话题。还有,心心念念的帕特农,像一盏黑夜中的明灯,给人以希望。

  隔离结束之后,他们来到雅典。卫城就在上面。帕特农就在上面。他却却步了。焦虑,亢奋,喜悦,紧张……他必须按下暂停键,让时间静止一会儿,让心情平静一下。

  我们都有类似的体验吧,面对巨大的喜悦,需要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

  柯布西耶对同伴说:“我不和你同上卫城,你自己去吧。”

  同伴很惊讶:“为什么?”

  他说:“不为什么,我只是现在不想去。”

  “不看帕特农吗?”

  “现在不看。”

  他整个下午都泡在咖啡馆里。他让自己不去想帕特农。他怕自己像司汤达那样因为看到艺术杰作而震惊和晕倒(后来人们称此现象为司汤达综合征)。不想,却无时不想,这是个悖论。他幸福着,也被折磨着。忐忑不安。

  参观帕特农是他人生的梦想之一,如今实现在即。崇拜高于理性。不需要理由。它的存在即是理由。

  帕特农,你的名字让我崇拜!

  他等到日落时分,游人稀少时才爬上山冈。

  他仿佛穿越时间,走进了历史,来到两千五百年前。这是神圣的时刻。帕特农,这是你诞生的时刻。最初看到你的人们目瞪口呆,惊讶于你的宏伟和美。宏伟即智慧。美即神圣。一座建筑,集合了神圣、美丽和智慧,如何能不让人膜拜?

  柯布西耶看到帕特农的第一眼,就愣住了,仿佛挨了当头一棒。天地之间,除了这神庙,仿佛别无他物。至少在他眼里,别的都不存在。

  他把头埋于掌心,瘫倒在台阶上,全身震颤……尽管他有所准备,还是没法避免司汤达综合征。

  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站起来,像梦游一般,在神庙中游荡……

  卫城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年历史,有十五个世纪没有对它进行任何维护。1687年的一天,帕特农神庙成了火药库。进攻者的一发炮弹落入神庙,引爆了火药,引发了爆炸。神庙损毁很严重,但仍然存在。八根高大的柱子巍然屹立,与山海日月同在,亘古不变。

  之后,柯布西耶——这个将来会被称为“现代建筑旗手”的人,每天都到卫城去看帕特农,如同朝拜。

  我要一千次地看你,帕特农。

  我要从一千个角度看你,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拥抱你,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与你交谈,帕特农。

  我要一千次地陶醉于你,帕特农。

  ……

  莎翁,请收下一英镑

  亨利街。晴朗的上午。一个大腹便便的商人,叼着大雪茄,举着文明杖对莎士比亚故居指指点点。他的举动很快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个市民走上前去询问:“先生,您是——”

  “我嘛,我来自遥远的大洋彼岸。”

  “美国?”

  “嗯,说得对,美国,我正是来自新大陆美国。”

  “您看上去……”

  “我看上去怎么样,像不像一个成功人士?”

  “像,不是一般的像,而是太像了。”

  “我是美国马戏团老板费尼斯·巴纳姆,您听过我的名字吗?”

  “请原谅我孤陋寡闻。”

  “没关系,我也没奢望我的名声能传这么远。”

  “您来此有何贵干?”

  “我要买下莎士比亚故居,把它拆了,运到美国重建。”

  “你要买下莎士比亚故居?”

  “对,买下来。”

  “然后,把它拆了?”

  “是的,拆了。”

  “运到美国?”

  “运到美国。”

  “噢,天啊,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瞧,这不是挂着牌子么,上面写着什么?你认字吗?好吧,我念给你听:此屋出售,售价三千英镑!——我认为这是个合理的价格,我不打算讨价还价。说实话,单凭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它就值这么多钱。”

  “你说得没错,它的确值这么多钱。但是,我要阻止你。”

  “为什么?”

  “莎士比亚属于世界,但莎士比亚故居属于英国。”

  “你怎么阻止我?”

  “我要发起募捐活动,筹到足够的钱,把它买下来,让它保持原样。”

  “请问尊姓大名?”

  “在下狄更斯。”

  这是街头小剧,据说再现的是一段真实故事。故事发生的年代是1847年。狄更斯为保护莎士比亚故居,发起募捐活动。很快他筹到三千英镑,保住了莎士比亚故居。若不是狄更斯,今天我们要看莎士比亚故居恐怕得到美国去。那确实有点荒唐。

  接下来,是募捐环节。演戏,还真募捐啊?

  “狄更斯”说:“游客也可捐款,捐款不要超过一英镑,捐款者每人会收到一张加盖纪念章的捐款纪念卡片,此卡片可留作纪念,也可凭此卡片到纪念品商店选一个自己喜爱的纪念品。”

  我和妻子毫不犹豫各捐一英镑,分别领到一张盖章的卡片。卡片如同明信片,正面是莎士比亚头像,背面是莎士比亚故居照片,很是精美。

  我将卡片留下作为纪念,妻子领了一个纪念品——哈姆雷特布偶。

  蜥蜴舌头

  传说锡兰离天堂只有四十英里,

  在锡兰就可以听到天堂喷泉的水声。

  ——罗伯特·诺克斯

  在斯里兰卡,我们一家三口住的客栈在一个橡胶种植园里。店主有三个孩子,都是男孩,老大11岁,老二9岁,老三7岁,一个比一个调皮。我们的儿子今年8岁,刚入住,就与那三个男孩打成一片。店主对我们很好,食物也可口。

  一天早上,我们正要出门,一只蜥蜴从屋顶掉下来。在斯里兰卡,我们可没少见蜥蜴。这种脖子短小、四肢粗壮、体型较小的蜥蜴,叫塔拉戈亚,在斯里兰卡很常见,在世界其他地方却很稀少。它们色彩鲜艳,动作敏捷,不怎么怕人。只要它们认为距离安全,便不躲避。我们常常与它们对视,互相感到好奇。如果作势进攻,它们会调转身,尾巴一甩,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蜥蜴从屋顶掉下来并不会摔伤,它们自有一套保护措施。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店主闪电般地扑向这只不幸的蜥蜴,将它按在地上,用膝盖压住,用拳头狠狠地捶打它的头,直到它丧命为止。店主掰开它的嘴,手指伸进去,用力揪出它分叉的舌头。他的手指像钢爪一般有力。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店主的三个男孩躲在我们身后,惊愕地看着这残忍的一幕。

  店主举着蜥蜴血淋淋的舌头,招呼他的三个儿子:“快过来,快过来——”

  三个男孩受到惊吓,撒腿就跑,瞬间就没影儿了。

  店主攥着蜥蜴舌头,边喊边追赶他的三个儿子。

  一会儿,店主折返回来,嘴里骂骂咧咧。没有追上三个儿子,他很生气。他突然看到我们的儿子,便举起蜥蜴舌头,摇晃着说:“你,吃了它。”

  儿子吓得躲到我们身后。

  我们谢绝了店主的好意。

  店主说小孩子吃了蜥蜴的舌头,长大后就可以能言善辩。他说他的表哥就因为吃了半条蜥蜴舌头,后来当了律师,他特意强调:“是很有名的律师,论小时收费,挣了很多钱,在科伦坡买了大房子。”

  他表哥当时不吃,他姑姑就强迫他表哥吃,他勉强吃了半条。“瞧,就是这半条蜥蜴舌头,让他成了名律师。”

  他说他当时在场,他表哥吃蜥蜴舌头的景象——恶心,呕吐,快要死掉——把他吓住了,要不他会把剩下的那半条吃掉。“如果我吃掉那半条就好了,”他叹口气说,“何至于现在这么笨嘴拙舌。”

  蜥蜴的舌头必须吃活的才管用。

  “趁它还活着,”他对我儿子说,“你,吃了吧,吃了能当律师,当法官,当演说家……”

  儿子不住地摇头,紧紧抓着我的手。

  我再次谢绝了他。

  他说:“我有个舅舅,叫迈克尔·翁达杰,也是吃了半条蜥蜴舌头,后来当了作家,他的小说还拍成了电影,《英国病人》,你看过吗?”

  我说看过,这电影很有名,我也很喜欢。

  “我舅姥爷说,他要把整条蜥蜴舌头都吃下去,他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我说他即使没吃蜥蜴舌头,他也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

  “当真?”

  “当真。”

  “要是你是评委就好了。”他说。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笑得很尴尬,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我为那只丧命的蜥蜴深感痛惜。不过,我真希望翁达杰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完全配得上。但对于店主所说的翁达杰的文学成就和蜥蜴舌头的关系,我是置疑的。

  但愿没人再相信蜥蜴舌头的神奇功效,但愿没有蜥蜴再因此而丧命。

  我差点买了一个魔鬼

  巴黎圣图安跳蚤市场 ,建于1870年,据说是欧洲最大的跳蚤市场。

  我与马洛在塞纳河畔逛古玩跳蚤市场。这里因为只在晚上开市交易,加上路灯光线昏暗,看上去鬼影幢幢,所以被称为“鬼市”。这里的东西五花八门,真假难辨。马洛说,我们就看看吧,买,多半会上当。

  我看上去不像有钱人,可是却被一位摊主拦住兜售一柄古剑。摊主蓄着胡子,身穿长袍,看上去像阿拉伯人。我们就叫他阿拉伯人吧。他边比划边长篇大论,我虽然一句也听不懂,但解读他的神态和姿势,明白他是在夸这把剑。他的声音本来不高,有时又压得更低,几乎听不到。他将嘴凑到我耳边,很神秘地对我说悄悄话,似乎在告诉我一个天大的秘密。他看我一脸茫然,就用手指敲敲剑柄,给我看剑柄上镂刻的字母:Azoth。

  我完全不懂,问马洛,马洛说,他说这里面封印着一个魔鬼。他进一步解释说,这剑是帕拉塞尔苏斯传下来的。帕拉塞尔苏斯是谁?摊主说,我研究过他,他在文艺复兴时期可是大大有名,他医术高超,还是占星学者、魔法师、神秘哲学家和神学家,也有人说他是吹牛大王、骗子、妄想狂。传说,他用自己的精液通过化学方法造出过胎儿。他的这把剑总是随身佩带,剑柄里封印了一个魔鬼,剑格中空,里面藏有哲人石。哲人石?我问。对,就是点石成金的哲人石,摊主说。

  摊主说,他遇到讨厌的对手就施放魔鬼,遇到喜欢的人,就以哲人石相赠。

  我通过马洛的翻译,与摊主交流。我问,如何证明这就是帕拉塞尔苏斯的剑?摊主指着剑柄上的铭文“Azoth”说,这就是证明。他说,你参观卢浮宫,里面有一幅帕拉塞尔苏斯的肖像画,那上面他就握着这把剑,剑上刻的就是这几个字母。他又说,几乎所有帕拉塞尔苏斯的肖像画里,他手中都持着这把剑。

  我问,多少钱?

  他比划一个OK的手势。

  三百吗?

  不,三千,欧元。

  我摇摇头。

  他说可以一千卖给我。我又摇头。他说,五百。我还是摇头。他说,就按你说的,三百。我说,人民币。他摇摇头,摊摊手,意思是太低了,成交不了。

  离开这个摊位后,马洛说,一看就是假的,真的哪会有这个价。我当然明白,我只是觉得这个假古董剑挺有意思。

  第二天参观卢浮宫,我果然看到了帕拉塞尔苏斯的肖像画,他手里握着的那把剑与我们在“鬼市”见到的那把一模一样,上面清晰地镂刻着——Azoth。

  我对马洛说,我很想要那把剑柄里封印着魔鬼的剑,三百欧元,可以接受。马洛说,好吧,我们去把剑和魔鬼买来就是。他领着我再逛“鬼市”,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阿拉伯人了。

  伊斯坦布尔艳遇

  旅行,就是与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相遇。每天都是新奇的,风、光、色彩、建筑、人、动物、气味、山、水、桥梁、湖泊、海洋、器物、果蔬、食物、声音……扑面而来,在你的目光中变幻,在你的耳朵里震荡,在你的舌尖上起舞,在你的鼻孔中冲锋,在你的肌肤上抚摸……让你心情愉悦,感官敏锐,如饮佳酿。如果有艳遇,哦,那简直是意外之喜。

  我此次旅行,口袋里揣着柯布西耶的《东方游记》。我是循着柯布西耶的路线,一路来到伊斯坦布尔的。

  柯布西耶是1911年5月开始他的东方旅行的。那时候与现在,可以说是两个世界。在中国,那是清王朝的最后一年;在伊斯坦布尔,那是奥斯曼帝国的黄昏。不过,没人有先见之明,可以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大战和帝国的分崩离析。

  那时,伊斯坦布尔是平静的。只是,火灾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说,几乎每夜都有火灾发生,因为失火,这个城市每隔四年就换身新皮!

  柯布西耶切切实实地经历过一次火灾。在那个夜里,他看到了这个城市极为矛盾的一幕:夜里烈焰冲天,九千座房屋化为灰烬,然而,到了早上,一切如常,人们照样过节,喧嚣欢腾,鞭炮声阵阵。

  说说艳遇吧。柯布西耶此次旅行的唯一艳遇就发生在伊斯坦布尔。有一天,他在集市上看中一块印花布,就是当地妇女头上戴的那种。他问价钱。土耳其老妇人看他是老外,报了一个很高的价。他吓一跳,怎么会这么贵。他摇摇头,表示不接受报价。老妇人问,你给多少?他摇头。老妇人把价钱往下降了降,他还是摇头。这时,耳畔响起一个说德语的声音:“你会说德语吗?”

  说话的是一个小女子,戴着樱桃红的面纱。她就在他身旁,离他很近,他一扭头,差点碰到她。隔着面纱,逆着阳光,他能看到她美丽的面庞。她的眼睛熠熠放光,像两颗钻石。他能嗅到她的体香,也可能是香水的味道,像夏日午后的柑桔果园散发的气息。

  他生在瑞士,后来加入法国籍,但德语他也能说。他们用德语交流。她说他很有眼光,那块花布很漂亮。他说价钱太离谱了。她笑笑说,我帮你还价。她和土耳其老妇人聊了几句,告诉他一个能接受的价钱。他掏钱买了下来。

  他的注意力早就不在花布上了。那块花布不重要,可有可无。他宁愿与这个小女子多说一句话,也胜过得到那块花布。

  他完全迷醉了。即使隔着面纱,那美仍然光芒四射,不可抵挡。还有,她甜美的声音,能拨动心灵的琴弦。

  他没有注意到,一群土耳其男人聚拢过来,一个个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他和一个戴面纱的妇人说话。如果他和小女子继续说下去,看那架势,他们也许会暴揍他一顿。戴面纱的小女子适时地与他说了再见。

  告别小女子后,柯布西耶神魂颠倒,怅然若失。往后再也见不到这个天仙般的小女子了,如何是好呢?他神思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住处的。

  天啊,她那么美!他此生都不可能再忘记她。他庆幸自己和她说了几句话。这种幸福,足够他在以后的旅途中反复回味……

  我之所以叙述了柯布西耶的“艳遇”,是因为我的艳遇完全是柯布西耶式的。我的陶醉,我的怅惘,我的恍惚……与柯布西耶所体验的一模一样。

  我没去买花布。我的艳遇发生在纯真博物馆。那是一个爱情博物馆。我看过帕慕克的小说《纯真博物馆》,超级喜欢,于是来到这里,参观这个根据小说而建的博物馆。

  在博物馆门口,我往里走,她往外走,我们擦肩而过。在相遇的刹那,我仿佛被闪电击中一般,颤抖了一下,心脏停止跳动……

  她太美了。美得眩目,我仿佛看到了《纯真博物馆》中的芙颂。是芙颂从小说中走出来了吗?芙颂之美,在小说中有详尽的展现。当然,这是文字传递的,小说中并没有芙颂的照片。帕慕克不是塞巴尔德,塞巴尔德喜欢在小说中放照片,帕慕克不这样做。想象,往往能创造更美好的形象。芙颂就是一个小仙女。

  我们目光相遇,火花四溅。那女孩嫣然一笑,飘然而去。也许这全是我的幻觉。我不知道。我已处于恍惚状态。

  柯布西耶与戴面纱的小女子还说了几句话,而我,却只是看一眼美人,一句话也没说。这方面,柯布西耶比我幸福。

  随后,我在博物馆中处处看到那女孩的影子。仿佛人走了,却可以把影子留下似的。我想,如果我再次遇到她,我会和她打招呼:

  嗨,你好!

  谢阁兰献身之地

  住进酒店后,一位侍者很神秘地问我:“你要不要去看看谢阁兰献身之地?”

  我很惊诧,他怎么会知道我此行的目的?我打量着侍者,他很有职业素养,两手紧贴裤缝垂着,准备随时听候吩咐。但他的表情出卖了他,一丝不易察觉的笑被我捕捉到了。

  “你是007?”

  “你是016。”

  像特务接头对暗号一样。其实,007和016只是我们在谢阁兰兴趣小组的编号。我们这个小组人不多,具体地说,是45人。大家居住在世界各地,从事的工作也五花八门,有编辑,有工人,有学者,有演员,有出租车司机,等等。还有,比如007,是一个侍者。我们在网上交流关于谢阁兰的一切,比如,谁收藏了谢阁兰的初版书,哪里又发现了谢阁兰的手稿,谁又在撰写谢阁兰的传记,等等。每人有一个数字编号,我的编号是016。我在群里说我要去寻访谢阁兰的“献身之地”,群里有很多调侃,因为大家都知道所谓的“献身之地”是什么意思。谢阁兰称作“在此献身的三个地方”,是指他在这个酒店后面享受云雨之情的树丛。007发了一张英格兰酒店的正面图片,上写:欢迎入住。我有些奇怪,他干吗要代表酒店欢迎我呢?但我也没多问。原来,他就在酒店工作啊。

  我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007说他就是为了寻访谢阁兰“献身之地”才来这儿当侍者的。他说,1966年,超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布勒东来寻访谢阁兰“献身之地”,就住在这个酒店。所谓寻访,其实是表达一种敬意。他也是。他要写一篇关于谢阁兰的博士论文。我问,你在读博?他说是的,他一边当侍者,一边写论文。

  晚上,他将自己收藏的《碑》拿给我看。这是初版,1912年北京北堂印书馆出版。1989年法国国家图书馆举办历代文学珍本展览,《碑》是入选的当代四十种文学珍本之一,可见其珍贵程度。007能给我看这么珍贵的收藏,我非常感动。我赠送他一套朋友译的《勒内·莱斯》的复印本(尚未出版),他也很高兴。

  《勒内·莱斯》是以莫里斯·鲁瓦为原型创作的小说。1910年,谢阁兰在北京认识了鲁瓦,跟着鲁瓦学汉语。这个鲁瓦,虽然只有十九岁,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吹牛大王和自大狂。他自称是光绪皇帝的朋友,救过皇帝的命。又说自己是宫廷特务机关的头目,挫败过暗杀摄政王的阴谋。还说为了笼络袁世凯,给皇帝出过谋献过策。他还说他是隆裕皇太后的情人,每两周随戏班进一次宫,与皇太后幽会。这还不算,还有更离谱的,他说隆裕皇太后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

  我和007聊了一会儿谢阁兰和鲁瓦。谢阁兰相信鲁瓦说的故事吗?从谢阁兰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是半信半疑,或者说,与其信其无,宁可信其有。鲁瓦,一个多么生动的小说人物啊。谢阁兰一定是这样想的。

  第二天,007带我寻访“献身之地”。这里的“献身之地”有双重意思,一是他与妻子的云雨之地,二是他的死亡之地。1919年5月21日,他离开英格兰酒店,就此失踪。两天后,他的妻子来到现场,她说他只能待在其中一个“献身之地”,去那里寻找,果然找到了他的尸体。

  007带我爬上山坡,来到陡峭的山顶,他指着一片低洼的草地说,就是这里,这是他的献身之地,也是他的归天之地。他的尸体就是在这里找到的。当时,他左脚赤裸着,胫后动脉被尖锐物体刺破,他的手帕紧紧地系在脚踝上面,但手帕没能止住血,血流了一大片。他死得很平静。他将外套卷起来做成枕头垫在颈下,旁边有酒瓶和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剧本。她妻子说:“他知道我能找到他。”

  亲朋好友都觉得他是自杀。他是医生,他为什么用手帕止血,而不用领带?这说不过去。另外,他失踪的前一天分别给妻子和女友各写了一封信,对妻子,他说:“当我获得重生,只有那时,我才能像你一样,也多亏了你,全身心活在我们的当下。”对女友,他说:“不,小埃莱娜,我一点都不‘好’,只勉强‘好转’了一点儿。让我独自了结这一切吧。”

  在青草掩映的花岗岩上,我们辨认出一行字迹,写的是:“海军军医、诗人、作家,在此辞世。”看来,就是这地方。我们带有酒,奠酒三杯,以为纪念。我和007又默默站立了好一会儿,才下山。

  谢阁兰死时四十一岁,出版作品很少,用他朋友的话说是,“不起眼到不为人知的地步”。死后,他的遗作和日记陆续出版,名气随之增大。开始有人研究他和他的作品,有传记出版。二十世纪末,谢阁兰被评为复合型、精英主义、“书写中国的”作家。博尔赫斯评价谢阁兰:“难道你们法国人不知道,谢阁兰才可厕身我们时代最聪明的作家行列,而且也许是唯一一位对东西方美学和哲学进行综合的作家。你可以用一个月就把谢阁兰读完,却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理解他。”

  游戏国度

  吃过饭,到前台结账,服务员示意我稍等。她去与另一位单独就餐的男士说了些什么,那位男士点点头,走过来。服务员拿出一个签筒,里面有两支木片制成的签。她让我们抽签。我不明白,结账干吗要抽签,心想也许是这儿的习俗吧。看那位男士,他微笑着,示意我先来。我抽了一支,他抽了另一支。我们亮出签,我的签上画了一个圆圈,那位男士的签上画的是一个对勾。那位男士将签交给服务员,点一下头,回到座位上,继续就餐。

  我递钱给服务员,要求买单。服务员不收,笑着摇头,说“NO,NO,NO”,并且示意我可以走了。

  我有些发懵。因为语言不通,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莫非我的钱有问题?钱是从导游那里换的,应该不会有问题。看服务员的表情,也不像是钱币有问题。

  我和服务员比划着交流。我要付钱,服务员不收。我坚持要付钱,服务员坚持不收。我又不是来吃霸王餐的,哪能不付钱呢?可我拗不过服务员,只好离开。

  第二天,一见到导游,我就把我的经历说了,我说,我该怎样付钱呢?

  导游听了哈哈大笑,说,你不用付钱,那位男士会替你付的。

  为什么?

  导游说,你和那位男士做了个游戏,抽中圆圈签的,不用付钱;抽中对勾签的,则需付两个人的饭钱。

  为什么会这样?

  导游说,因为这是个游戏国度啊。

  看到我露出困惑的表情,导游进一步解释说,这个国家的人喜欢游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很久很久以前,发生了全国性的大饥荒。为了对付饥荒,他们发明了游戏,人们第一天玩游戏,不吃饭;第二天吃饭,但不玩游戏。如此循环往复,坚持了十八年。可是饥荒仍看不到尽头,于是国王将臣民分成两半。一半人将留在故土,继续玩游戏;一半人将扬帆出海,到他处寻找生路。哪一半人留下,哪一半人出走?方法很简单,抽签决定……后来,游戏精神就一代代传承下来了。

  我说,如果我抽到画有对勾的签,就需要付两个人的饭钱吗?

  导游说,那是当然。

  一盒磁带

  哈瓦那的夜晚仿佛被点了魔杖,闪闪发光。空气是玫瑰色的,带着雪茄味。我们的朋友圣地亚哥说,不见识哈瓦那的夜生活,就不算来过古巴。他是万事通,他说哈瓦那的每一条小巷他都熟悉,每一块石头他都能说出它的历史。圣地亚哥这名字来自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他说他父亲是海明威的粉丝,所以给他起了这个名字。他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个名字,它会给我带来好运。”他搂着我和马洛的肩膀,要带我们去一个奇妙的地方喝酒。顺便说一下,他留着海明威式的大胡子,看上去雄壮、豪放,有男子汉气概。路过一家电影院时,他说这是卡彭铁尔《追击》中写的那家电影院;他还指着一家古董店说那里有切·格瓦拉青年时代骑的摩托车;等等。

  他领我和马洛七拐八拐来到“三只悲伤的老虎”酒吧。路上还遇到一阵雨,仿佛云彩打喷嚏,一下子就下完了。我们在路边一个小店里买了三个面具,分别是马尔克斯、富恩特斯和海明威。圣地亚哥分配了面具:我——马尔克斯,马洛——富恩特斯,圣地亚哥——海明威。圣地亚哥说他其实不用面具,他的脸天生就是面具,他问我们他像不像海明威,我们都说,岂止像,你就是海明威。他很开心。但他还是戴上面具。他说:“海明威也需要扮演自己。”这之后,我们互相之间就以面具来指称。

  这个酒吧借用的是因方特的小说的名字,据说和因方特没有关系。酒吧很小,十分拥挤。我们寻找座位时,人们侧着身子为我们让路。我们在乐队旁边找到两个空位,又加了一个凳子。海明威要了一打啤酒。他举起酒瓶和我们碰杯,说:“喝吧,朋友,不要辜负这流动的盛宴!”我和他碰杯,回应以马尔克斯的句子:“繁殖吧,母牛,生命短促啊!”我们使用的都是英语,因为我和马洛不懂西班牙语,而圣地亚哥不懂汉语,我们只好借助第二外语交流。我们开怀大笑。

  一打酒喝完后,海明威又要一打。他说,要喝就一醉方休,钱算什么,没了再挣。我说,李白也是这样说的,有诗为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海明威不晓得李白是谁,我要向他解释,富恩特斯拦住我,大声说:“李白是中国的何塞·马蒂,明白?”“噢,诗人,明白,明白。”海明威也大声说。酒吧里全是音乐声和噪声,还有人们讲话的嗡嗡声,我们也不由得提高声音。“酒徒,”富恩特斯说,“喝酒喝酒。”我们又干了一瓶。一瓶接一瓶,不醉不休。喝酒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送上云霄。

  酒吧里的乐队玩嗨了,疯狂地击打、吹奏、弹拨着乐器,乐声轰鸣。穿得像弗里达的女歌手忘情地演唱,歌声穿云裂帛。歌很好听,尽管我们听不懂。阵阵掌声和哨声,简直要掀翻屋顶。

  后来,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海明威怂恿我们上去唱歌,而我们竟然真的走上了舞台。酒壮怂人胆,我们什么也不怕。身在异国,没有人认识我们,唱好唱孬,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唱的西语歌曲我们听不懂,我们回敬他们中文歌曲,看他们听得懂否。我们扯着脖子唱《一无所有》。乐队不知道该怎样给我们伴奏,就简单给我们打节拍,和声。一曲唱罢,我们也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海明威示意我们再唱一首,于是我们又唱了《花房姑娘》,还是雷鸣般的掌声。

  出酒吧时,我们像踩在云彩上。海明威送给我们一个礼物,是一盒磁带,上面印着两个名字:马尔克斯和富恩特斯。“做个纪念吧。”他说。我笑笑,拍拍海明威肩膀,与他拥抱,表示感谢。这是盒式磁带,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流行,现在都用U盘了,谁还用这种磁带?不过,做个礼物,倒是挺好的,有纪念意义。有此为证,我和马洛在哈瓦那演唱过,这是吹牛的资本。告别时,海明威走过马路,我喊:“大——师!”海明威回头向我挥手:“再——见,朋友!”

  回国后,我早将磁带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整理行李时,看到磁带,我还有些恍神,这是哪来的?家里恰好还有一个老式录音机,落了很厚的灰尘。我掸去灰尘,插上电源,将磁带插进卡槽,按下播放键。我以为会听到我和马洛在哈瓦那酒吧的嘶吼,没想到,录音机里飘出的却是完全陌生的声音。我笑了,心里想,这个圣地亚哥,真会开玩笑。

  我在电话上把这件事当作花絮讲给马洛听,马洛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说:

  “你把磁带送给我吧。”

  “你要磁带干什么?”

  “收藏。”

  我不认为这有什么收藏价值。既然马洛要收藏,就让他收藏好了。

  我把磁带快递给马洛一周后,马洛要请我喝酒,表示感谢。

  他怀着压抑不住的兴奋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马尔克斯在巴黎落难时,曾经和一个委内瑞拉画家一起去酒吧当驻唱歌手,他们唱墨西哥歌曲。你知道他们一晚上挣多少钱吗?”我说不知道,他说:“五百法郎,相当于一美元。(作者注:马尔克斯在巴黎的时间为1957年,其时法国使用的是旧法郎,此处与美元的汇率也为旧法郎。)”

  我说:“等等,你说的马尔克斯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吗?”

  “正是,就是你喜欢的写《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

  “这是你杜撰的吧?”

  “千真万确,”马洛发誓说,“连一丝一毫的杜撰成分都没有。”

  看来他是认真的。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专门给我讲这个故事?我马上意识到,也许与那盒磁带有关。

  “莫非磁带上录的是马尔克斯的歌声?”

  “正是,”马洛说,“不过不是马尔克斯和委内瑞拉画家的歌声,而是他和富恩特斯的二重唱。”他还说富恩特斯生前发疯似的想赎回磁带,但没有实现。这磁带,全世界的马尔克斯迷都在寻找,现在落到了他手里。瞧他得意的样子。

  我差点要晕过去了。我知道后悔已经不管用了,马洛无论如何是不会把磁带还给我的。

  【作者简介:赵大河,作家,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隐蔽手记》《燃烧的城堡》等。】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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