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感悟

随笔||唯如此,才能各得其乐

作者:孟芹玲   发表于:
浏览:2467次    字数:3702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62篇,  月稿:0

  记得前几年,山东省临沂市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朝着人群直接撞了过去。此事被放到网上,没料到网友的态度出乎意料,不仅没有指责撞人的司机,还直呼“撞得好”。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女司机撞上暴走团引发的交通事故。当天清晨,一支暴走团穿着整齐的队服,正在机动车道上昂首挺胸地奔跑。与许多暴走团一样,他们很“嚣张”,根本不在乎地点。

  那天早晨5点半左右,一名女司机在大路上正常行驶。一道“靓丽的队伍”出现在她的面前,正是健跑的暴走团。此路段刚好施工,有些狭窄,暴走团侵占了靠左的快车道,领头人扛着红旗,在大摇大摆地奔跑。

  女司机鸣笛,暴走团充耳不闻。许多车辆对堵路行为表示不满,狂按喇叭,可他们连头都不回,不管不顾。这些车辆自认倒霉,选择绕道而行。车辆的妥协,助长了暴走团的嚣张气焰,以为这是一种胜利,理所当然地认为车辆应该为他们让道。

  可是,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司机竟然直接撞了过去。因为她开了一晚上的车,身心十分疲惫。她以为这些人听到喇叭叫会主动让路,所以没有避让,可这些人竟然不为所动。等她回过神来时,为时已晚,车子连续撞倒了好几个人,造成一死两伤。

  出事后,女司机赶紧报警,拨打急救电话。那些大爷大妈们将她团团围住,破口大骂。

  此事传到网上后,引起网友们的热议。有网站还搞了一个关于“本次事故谁责任更大”的投票,数据显示,在参与投票的网友中有90%以上都选择了暴走团。网友纷纷表示,暴走团简直是无法无天,到底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这些人被撞是“活该”,大快人心!

  类似新闻不断,近日又曝出辽宁阜新发生的一起暴走团拦人事件。起因是一位姓李的市民突然接到家中来电,说父亲身体不适需要马上送医院。李先生驾车火急火燎地往家赶时,不巧与暴走团相遇。暴走团的大爷大妈们身穿黄色队服,在昏暗的路段,声势浩荡地暴走着。

  如果是在平常,李先生一定会避开,或者让一让。可那天情况特殊,时间紧迫,所以他按喇叭示意,希望暴走团能够让路。但暴走团态度坚决,不管不顾。有个大妈还将李先生的车拦下来,痛骂了一顿。说:“我才不管你有什么急事,只有我们走了你才可以通过,难不成要撞我们?”如此嚣张的话,让每个司机听了都很无奈。

  也许暴走团是“使命在肩”,属于强势群体,而司机们才是弱势群体,是“受害者”。昆明一个公交车司机因为不给暴走团让路被围殴,司机嘴巴受伤,缝了8针,还被打断一颗牙齿,其霸道可见一斑。

  有网友说,不是所有的“暴走团”都会那么幸运,他们也有被“报应”的一天。毕竟是他们违反交通在先。

  还有网友说,类似“大妈广场舞”“老年暴走团”等活动,已经变成了老年流氓活动的代言词,他们就是典型的倚老卖老耍流氓的活生生例子。

  在江西南昌,一个暴走团带着音响,伴随着动感的音乐,享受着车辆的“礼让”。不过,他们的嚣张气焰很快被“浇灭”。一辆洒水车看不惯这群“拦路虎”,经过暴走团时加大水量,喷在了他们身上。顿时,队形被冲散,慌慌张张,湿湿漉漉,嚣张不再。路过的司机表示大快人心。

  网友们调侃道:如今的大爷大妈们换了一种方式折磨人。还有网友称:广场舞是固定点折磨,暴走团是流动性折磨。

  像临沂这样的暴走团,在全国有多少个?谁都无法精确统计。据披露的情况显示,虽然有些暴走团懂得遵守交通法规,但更多的是秉持“我行我素”的原则。他们追求的就是一个气势,暴走起来十分“拉风”。

  近日,在河南郑州街头,又发生了一起有关暴走团的野蛮事件。一队暴走团旁若无人地碾压过热闹的儿童游乐区,所到之处,行人务必及时躲避,否则被撞上的话,后果只能自负。

  镜头中,一队上穿红色短袖T恤,下穿白色运动裤、统一佩戴黑色腰包的暴走团,踩着强劲的音乐节奏,雄赳赳气昂昂地从远处走来。在音乐的带领下,步伐整齐,挥臂有力,大步流星,还真有那么一点将要奔赴战场的悲壮感觉。

  可惜,她们的战场却在马路上。

  这原本是一个小型儿童游乐场,里面儿童游乐项目及设施不少,因为气候转暖,附近很多大人饭后便带着孩子到这里玩。

  正当孩子们蹦蹦跳跳玩得开心的时候,暴走团来了。队伍前排的两个女人负责清除路障,工具就是她们训练有素、健壮有力的双腿,那高高昂起的头,俨然一副我的山头我做主的派头。

  更可恨的是,当领头大姐带着队伍走到一块用反光锥跟隔离带围起来的儿童活动场地时,毫不迟疑地伸出右腿,一脚将反光锥踢走。见到这情形,吓得一年轻妈妈赶紧一把将在边上玩的孩子抱在怀里。其他孩子恐慌得发抖,纷纷躲避。

  可以说,“气势”是暴走团持之以恒暴走的动力之一。他们本来可以选择安全的场地进行,却偏偏要选择大马路还是机动车道,就是要走出一个“气势恢宏”,走出一个“声势浩大”,义无反顾地走出仿佛“肩负神圣使命”的“雄壮步伐”。

  “气势”两字在很多暴走团成员嘴里都出现过,也是很多暴走团选择在公路上走路的原因。因为比较小的道路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这样,队伍的气势肯定走不出来。”

  不少网友奇怪,暴走团为什么能够无视周围的目光。实际上,他们正在享受着四面八方投过来的目光。“只要有气势,旁人的眼光才会不一样,自我感觉提升了,我们才能一路坚持”。

  由此可见,暴走团早已不是单纯的散步或者跑步的运动群体了。他们强调的是气势,玩的就是一个“人多即正义”。

  暴走兴于何时,我没有考证过。我只知道暴走团的规模有大有小,大者足以惊得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比如徐州,暴走团每天的活动人数和活动场面能让外地人目瞪口呆。

  每晚7点半,原本冷清的徐州云龙湖珠山景区开始沸腾起来。三人一排,队伍整齐,着装统一,豪迈的步伐伴随着广场舞激昂的音乐,大步向前暴走,迅速将景区周边道路“占领”。

  据了解,光云龙湖周边每天参与暴走的就有上万人,他们组成多则成千、少则几十人的方队,从音乐厅广场出发,穿过云龙湖抵达南三环后折返,一个小时暴走7公里。每天,大大小小的方队有几十个,场面很是壮观。

  暴走团都有一套专业的配置:队伍前头一人扛着大旗,上写暴走团名号;成员们着装统一,步伐一致,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人腰间挎着小音箱,放着昂扬的广场舞音乐。

  为什么暴走团能够在全国遍地开花,持续走红?暴走为什么能够持之不懈?除了追求关注的心理原因,还有其他一些更隐蔽的缘由。

  “暴走团成员是有福利的。”有位大妈炫耀道。前些日,在台州市民广场,有个暴走团在发放运动T恤,引来不少人围观,场面差点失控。一名60岁大妈拿走一件T恤又被收了回去,组织者认为她并非该暴走团的人,大妈说自己准备马上加入,并许诺随队暴走至少一周,最后顺利拿走一件。

  实际上,在暴走团出现没多久,就有人嗅到了其中的商机,暴走团互相之间还出现了竞争。不少暴走团都由当地企业赞助 。“我们穿着印有他们公司的服装,举着印有他们公司名称的大旗,也是一种宣传。”一名组织者透露,很多“规模以上”的暴走团,都有各自的赞助商,有的甚至有两三个。“赞助商只提供衣服,我们穿上就行,没有任何费用。”这就是那位大妈所说的“福利。

  我发现,赞助商除一些工业企业外,以生产、销售医疗、保健类产品公司居多,一些赞助商甚至担当起组织者,每天派人组织暴走活动。

  另外,很多参加暴走团的老人还会被卖保健品的人盯上,有些组织者在锻炼完之后,顺便就把队伍拉到了保健品宣讲会上,先给队员们发点鸡蛋、蔬菜之类的东西。一来二去,不怕这些老人不花钱。

  暴走团被指“横行霸道”,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梳理众多网友的吐槽,虽然有些夹带情绪,有些语言过重,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不遵守交通规则,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儿戏,目中无法、我行我素;或高分贝音响严重扰民,或一路声嘶力竭高喊口号,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公共资源系全民共享,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无权为一己之利益而侵犯他人的公共权力。要知道,为了自己的健康,却让社会得病的行为,已成为危害公众安全和秩序的恶劣行径。

  那么,暴走团频惹争议,是否可以“一禁了之”?甚至像对待“公害”一样彻底铲除?答案是否定的,应该正视这一群体背后的多重诉求。暴走团的组成人员大多为中老年人,他们日益关注自身健康,并热衷利用空余时间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加之,步行这种集体运动简单易操作,且能更好满足参与者的社交需求,对空巢老人来说的确是不错的选择。明白这些后,有助于兼顾多方诉求,画出满意的“同心圆”。

  暴走团敢于破坏交通规则、违背公序良俗,无非是法不责众心理在作祟。尽管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但限于侵权责任主体众多、年龄较大等原因,执法人员往往以规劝为主,鲜有实质性的处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强身健体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在道德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绝不以牺牲他人的正当权益为代价。且暴走团的组织者及其成员应该自省,引以为戒,在加强体育锻炼、强健体魄的同时,不要忘记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唯如此,双方才能各安其好,各得其乐,才能还一个清朗、有序的公共环境。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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