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清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座谈会在利川市召开,宜昌、恩施两地10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清江保护宣言》,并发布清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6月11日《湖北日报》)
君居清江头,我居清江尾,共饮一江水。试想,倘若清江上游不管,清江下游不顾,任凭河流污染,到头来清江不清,共饮的就只能是一江臭水!诚然,跨界河上下游之间的矛盾是水治理的一大难题,上下游之间很难有共同语言,上游造成的污染不费吹灰之力,就随波逐流很自然地转移到了下游地区,甚至下游无罪受过也只能忍气吞声。往往下游地区,虽然环保投入很大,但限于行政区划,治理无法越过楚河汉界逆流而上,徒有望污河而兴叹,陷入源头污染不除,中下游再怎么整治都无济于事的窘境。
清江流经多个县市,是名副其实的母亲河,无须笔者赘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是流动性的,要真正用全流域的视角和规划统揽全局,在利益博弈中,突破楚河汉界,打破行政体制壁垒,从制度上让上中下游之间成为相互依存和制约的利益相关者,避免上演唇亡齿寒的悲剧。上游地区不能以牺牲环境去追求发展速度,要健全制度保障机制,追根溯源,上游所造成的下游污染,上游要切实为河流治污买单。惟如此,下游地区才有望告别“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无助与尴尬,让环保投入发挥事半功倍的成效。从而呈现江清流域风光秀美、沿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之河、清洁之河、富庶之河。真好!2023年,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湖北省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该协作机制运行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他山之石可攻玉!我们可以充分借鉴莱茵河的经验来加强河流的保护、治理和管理。莱茵河发源于瑞士,全长1320公里,流经列支敦士登、奥地利、法国、德国及荷兰5个国家。曾经的莱茵河水质严重恶化,被冠以“欧洲下水道”、“欧洲厕所”的恶名。莱茵河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生态危机,生物学家甚至正式宣布莱茵河死了。在经过多年的艰辛整治之后,如今的莱茵河竟然奇迹般重现了清清的生命之河景象。
地球村的莱茵河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现在的工作人员只有十二人。区区十二人之所以能够管好莱茵河,一是各成员国对污染的认识都很明确,认为一个流域就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彼此息息相关;二是决策会议少,执行会议多。最重要的是精心设计和制度的有效性,虽然主席轮流转,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该河最下游的国家,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也最有发言权。
借鉴莱茵河治理经验,结合清江实情,依据《清江保护宣言》,突破楚河汉界,共抓司法保护,共护一江碧水,从而把清江打造成为“东方莱茵河”。
拭目以待,清江流域碧波荡漾、鱼儿畅游、青春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