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日凌晨,打开手机,有一条令人惊讶的信息跳入眼帘:“你有一笔待接受的转账”。这是怎么回事?仔细一看,稿费,1.2元。还附着编辑的一封短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雪绒花原创文学的关注支持!根据后台记录,按照其稿费分配原则,您的文章4月份共获得稿费1.2元,现以微信转账方式发给您,敬请查收。祝您健康快乐,笔耕不辍!”
嘻,稿费,1.2元!我没有犹豫地接收了。我一直相信,钱,是有用的,一元钱,曾经对我是很重要的。这一元钱的稿费,不仅引发了我那久已缘远的记忆,而且还唤起了我的一些感受。这种感受由于时光的流逝和工资待遇的逐年提高,是很容易被忽视和抹去的。
稿费是指图书、报刊等出版机构在发表著作、译稿、图画、照片时付给作者的报酬。
文化大革命中,完全停止支付作者稿费。1977年,出版单位和各级报刊相继恢复支付基本稿酬。张家口日报,在我的记忆里,大约是1978年恢复的。1971年,县革委成立大批判写作小组,我是组长又是主要写作人员,给张家口大批判报和张家口日报写了不少大批判文章,1974年,大批判组合并到新闻报道组,我又以写新闻稿件为主,从1971至1978年上半年,在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大批判报以及其他报刊发表稿件几百篇,不仅不知稿费为何物,而且在文革时期也很少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大多署名为蔚县大批判写作组、蔚县报道组,或“蔚戈文”之类的化名。在那个年代,一不小心,恐怕都可以被列入“封、资、修”之列而加以批判的。
张家口日报于1978年6月16日发表了我写的一篇关于蔚县水泥厂电工司品的通讯后,意外地收到了该报寄给我的一张稿费汇款单,一看面值,三元人民币。这在当时,是一笔不算小的收入。那时候,一斤小米八角三分,一斤羊肉五角四分,一个人在机关食堂一天伙食费三毛多钱。记得我当时考滤再三,不敢私自占有。于是请示宣传部领导,王副部长说:“等我们研究研究再说”。研究结果,可以谁写归谁。但我还心有余悸,买了两盒香烟和一斤五香瓜子,请大家品抽品吃。
报刊恢复稿费以后,我的写稿积极性更高了,说实在的,我是为工作而事小,为小利而事大。张家口日报,一则一块豆腐干大的一条短新闻,一篇一寸大的黑白照片,就可各得一元稿费。张家口日报社老摄影记者赵原文,每次来蔚县拍摄新闻图片,都由我来陪同,发表时都要署上我的名字,为的是让我领取那一副照片一元钱的稿费,有时一次发大半版七、八副的图片,我就能不劳而获七、八元的稿费。那时一篇一千字以上的通讯、评论等文稿,不低于三元稿费。这对于一个月薪30多元的人,诱惑力是很大的。从1978年到1983年,我每月从张家口日报,能收到十多元稿费,从县广播站每月能领取五、六元稿费。此外,有时还从《河北日报》、《河北教育》以及《中国林业》等报刊一次收到五元、十元的稿费。有一次,《华北民兵》邀我请我县县委书记写一篇县委要重视民兵工作的文章,我请示县委李书记后,他让我代笔。《华北民兵》于80年13期发表了这篇仅有六七百字的文章,竟汇来了十元的稿费。我拿着稿费单给书记送去,他说:“你花去吧!”我不好意思再拿走,便把单子放在他办公桌上就走,他喊我回来说,那就给我买一条红梅烟去吧,其余归你。一条红梅烟3.6元,余下的6.4元,我便“心安理得”了。
那时我的稿费,除少部分补贴家用外,大多用于呼朋寻友、请人喝酒上。请人喝酒,请的最多的是报社的编辑记者。那时候,我和张家口日报的编辑记者,张家口电台的编辑记者,以及河北日报河北电台驻张记者站的记者们都很熟悉,有的竟然成了酒友。他们来蔚采访,我请他们喝酒,我去报社送稿时,他们请我喝酒。记得有一回,我去报社送稿,那天晚上,副总编辑宋发值夜班。他让我吃晚饭时最好不要喝酒,为的是让我陪他去值夜班。等他接受并编发完新华社新闻通稿,再和我喝酒。零点后开喝,喝了一个通宵达旦。天亮了,他去睡觉,我却难耐了半天,中午,他又叫了两位编辑和我喝了一顿大酒。
那个年代,不时兴公费款待,省、地记者来采访,大都由我陪同,到农村去采访,吃派饭。在县直单位或乡镇,排队买饭。有时午餐,多是晚餐,我便花一元七角钱买一瓶二锅头,另花一元钱,买点花生米、豆腐干等小菜下酒,有时再花七、八毛钱,买两个猪蹄,就算丰盛了,或二人对酌,或三五人,推杯换盏,欢声笑语,其乐融融。我每忆及此,往往难以释怀。如今,即使坐在星级饭店花多少钱,都难以回到四、五十年前花一、两元钱,就着花生米、豆腐干下酒时的愉悦心情了。
我很怀念那个时代,特别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事。回忆起来,有时候恍如隔世,有时候又似乎近若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