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拥有二十年文学阅读经验的人选出他喜欢的十篇短篇小说,是一项轻松愉快的工作,但让他讲出为什么选了这十篇小说的理由,却既不轻松也不愉快,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
我想一篇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篇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就像通过一个细小的锁孔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就像提取一个绵羊身体上的细胞,可以克隆出一头绵羊。我想一个作家的成熟,应该是指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所谓的风格,应该是一个作家具有了自己的独特的、不混淆于他人的叙述腔调。这个独特的腔调,并不仅仅指语言,而是指他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他处理这个故事的方式、他叙述这个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等全部因素所营造出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这种氛围或者像烟熏火燎的小酒馆,或者像烛光闪烁的咖啡屋,或者像吵吵嚷嚷的四川茶馆,或者像音乐缭绕的五星级饭店,或者像一条高速公路,像一个马车店,像一艘江轮,像一个候车室,像一个桑那浴室……总之是应该与众不同。即使让两个成熟作家讲述同一个故事,营造出的氛围也决不会相同。而我认为所谓作家的成熟,不是说他从此之后就无变化,也不是指他已经发表了很多的作品。有的人一开始就成熟了,有的人则像老酒一样渐渐成熟,有的人则永远也不会成熟,哪怕他写了一千本书。
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对大多数读者和作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任何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都是片面的,它更多的是理论的自我满足作家的自我立论更是情绪化的产物,往往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但小说的确存在着好坏之分,这是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所以我的选择也基本上是建立在感受的基础上,我能谈的也就是回忆当初阅读这些作品时的感受。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徕。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像出的黑衣人的歌唱声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里哇啦嘻里吗呼。我的这种歌唱大人们理解不了,但孩子们理解得很好,他们跟着我一块歌唱,在“文革”初期的几年里,半个县的孩子都学会了这歌唱。在满天星斗的深夜里,村子里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响起一声长调,宛若狼嗥,然后就此伏彼起,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长大之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如果有条件,我倒很容易成为那个腐化堕落的国王。
显克微支的《灯塔看守人》是我在某训练大队担任政治教员时读到的,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写小说,已经不满足于读一个故事,而是要学习人家的“语言”。本篇中关于大海的描写我熟读到能够背诵的程度,而且在我的早期的几篇“军旅小说”中大段地摹写过。接受了我的稿子的编辑,误以为我在海岛上当过兵或者是一个渔家儿郎。当然我没有笨到照抄的程度,我通过阅读这篇小说认识到,应该把海洋当成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写,然后又翻阅了大量的有关海洋的书籍,就坐在山沟里写起了海洋小说。我把台风写得活灵活现,术语运用熟练,把外行唬得一愣一愣的。后来我读了显克微支的长篇《十字军骑土》,感觉到就像遇到多年前的密友一样亲切,因为他的近乎顽固的宗教感情和他的爱国激情是一以贯之,在长篇里,在短篇里。这个短篇的创作时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如今读起来,依然感觉不到它的过时。这是一个精心构思的故事,充满了浪漫精神,仔细推敲起来,能够感觉到小说中心情节的虚假,但浪漫主义总是偏爱戏剧性的情节。胡里奥·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与我的早期小说《售棉大路》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我从八十年代初期的(外国文学》月刊上读到了它。刊物是一个学员订的,我利用暂时负责收发报刊的便利,截留下来,先睹为快。那时还没有复印机,我用了三个通宵,将它抄在一个硬皮本上。在此之前,我阅读的大多是古典作家,这个拉美大陆颇有代表性的作家的充溢着现代精神的力作,使我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阅读它时,我的心情激动不已,第一次感觉到叙述的激情和语言的惯性,接下来我就模拟着它的腔调写了《售棉大路》。这次摹仿,在我的创作道路上意义重大,它使我明白了,找到叙述的腔调,就像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的。
乔伊斯的《死者》是经典名篇,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文如(公道》巧妙。他用一个孩子的口气讲述了孩子听爷爷庄园的佣人山姆·法泽斯孩童时代从他的父亲的朋友赫尔曼·巴斯克特那里听来的关于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等人的故事,所谓的小说结构的“套盒术”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结构是福克纳历史观的产物。小说中关于爸爸与黑人斗鸡、与黑人比赛跳高的情节富有喜剧性而又深刻无比,就像刻画人物性格的雕刀。
屠格涅夫的《白净草原》是一篇优美的儿童小说,我只读过一遍,而且是在二十多年前,但那堆簧火、那群讲鬼故事的孩子、那些令人毛骨惊然的鬼故事、那些不时将脑袋伸到明亮的舞火前吃草的牲卡夫卡的《乡村医生》是一篇最为典型的“仿梦小说”,也许他写的就是他的一个梦。他的绝大多数作品,都像梦境。梦人人会做,但能把小说写得如此像梦的,大概只有他一人。至于他是否用自己的写作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那我就不知道了。
《桑孩儿》的作者水上勉小时曾经出家当过和尚,他的小说里经常出现“南无阿弥陀佛”。这篇小说里也出现了好几次“南无阿弥陀佛”。这是一个凄惨无比的故事,但水上勉的叙述清新委婉。这故事让我来讲那就不得了了,肯定要大洒狗血。《桑孩儿》的结构有点像福克纳的《公道》。我选择它的原因一是因为这篇小说里有一种大宗教的超然精神,二是因为它作为一篇乡村风俗小说非常成功。作为一个读者,我说得也许还不够;但作为一个“选者”,我说得已经太多了。